勞資調解地點新增麻豆玉井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勞資發生爭議可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勞工局長王鑫基昨天表示,今年新增麻豆區公所、玉井區公所兩處調解地點,全市勞資爭議調解地點增為十處,市民可自行選擇離家近的調解地點,節省往返時間和交通費用。
王鑫基表示,勞資雙方發生爭議,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市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凡是勞務提供地點在南市的勞工,一旦有勞資爭議都可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今年調解地點已增加為十處,包括有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新市區公所、歸仁區公所、官田工業區管理中心、佳里地政事務所、後壁區公所、樹谷園區、麻豆區公所以及玉井區公所等地。
他說,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人可自由選擇調解方式,由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由民間團體(財團法人台南勞資事務基金會、中華民國勞動法推廣協會)指派解調人;組成調解委員會來調解,並可選擇離家近的調解地點。
勞工局在收到調解申請書後,會儘快安排調解日期通知開會,並由調解人在調查案情和參酌雙方陳述後,依勞動法令相關規定做成調解方案,如雙方都同意即調解成立,如有一方未出席調解會議,或一方不同意調解方案,則調解不成立,由該局輔導勞工進行司法途徑訴訟,以維護權益。
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表示,當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時,雙方當事人也可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相較於採司法途徑曠日費時,仲裁程序時間較短,且不需負擔費用,仲裁判與法院判決有同一效力,雙方都應履行,南市已有一起勞資爭議案交付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