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林保署台中分署加強巡查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近期接獲檢舉,有攝影民眾在大雪山區域以餵食方式引誘鳥類好進行拍攝,此舉已違反生動物保育法,為遏阻不當拍鳥歪風,將於每日加4組人力,不定期於大雪山地區熱門賞鳥景點進行巡查,若發現不當餵食誘拍,將依法移請檢警偵辦,並呼籲民眾進行賞鳥活動時,務必遵守「不驚嚇」、「不引誘」、「不追逐」、「不破壞」及「不捕捉」賞鳥五『不』曲原則。

台中分署指出,已在大雪山林道23.5K賞鳥平台及小雪山資訊站停車場等處架設監視攝影機,110年就曾配合錄影舉發,查獲民眾為了拍攝藍腹鷴,無視禁止餵食鳥類牌示,利用饅頭碎屑吸引藍腹鷴靠近,在保七警察第五大隊台中分隊及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判處緩起訴一年,須當庭提交悔過書並繳交1萬5千元處分金。

此外,民眾如任意拋撒飼料、丟棄垃圾或食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誘拍或干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台中分署也表示,請民眾如發現有騷擾、虐待或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或餵食誘拍鳥類等情事,可即時聯絡台中分署鞍馬山工作站(04-25877905、25877907)或通報當地警察局處理,共同維護大雪山珍貴鳥類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