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管理新法7月上路 不當宣傳療效加重罰則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7月上路,除將一般牙膏及漱口水納管外,未來化妝品上市前也須完成產品登錄、產品資訊檔及優良製造規範;另外,化妝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療效罰則,也將由原本5萬元以下,分別提高為最高20萬元、500萬元罰鍰。此外,食藥署也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內部員工檢舉化妝品不法事件。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過去一般牙膏及漱口水是採一般商品管理,業者僅需標示主要成分,納管後,業者須清楚標示商品全成分,對於消費者使用安全上更有保障;另外,新法也規定未來一般化妝品及特定用途化妝品上市前都需完成產品登錄、產品資訊檔及優良製造規範。因新法上路,業者需緩衝期,食藥署指出,一般牙膏、漱口水納管有2年緩衝期;產品登錄部分,一般化妝品緩衝期2年,防曬乳、染燙髮劑等特定用途化粧品則為113年7月1日上路,至於,產品資訊檔及優良製造規範部份,則有5年緩衝期,且依產品分年分階段實施。

為加強管理,食藥署7月起也將實施「化妝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未來化粧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虛偽誇大者,罰則將提高至4至20萬,化粧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為醫療效能者,罰則提高至60至500萬。

另外,為鼓勵民眾、內部員工勇於檢舉化粧品不法事件,針對檢舉查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的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或化粧品業者,得酌予發給至少罰鍰實收金額5%的檢舉獎金,如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的受僱人且為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及第8條,有關化粧品含汞、鉛或禁止成分及製造工廠未符合設廠標準等衛生安全情事之一者,得提高至少罰鍰實收金額10%的獎金。

此外,食安方面,7月起也有3項新制上路,包括新增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業別,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的「食用油脂工廠」、「罐頭工廠」、「蛋製品工廠」,自7月1日起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其他食品製造工廠應依規模分階段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其中資本額1億元以上者,7月1日起實施;新增一食品業者登錄類別-物流業,如餐飲外送平臺、賣場超商送餐飲的貨車等。

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於7月起上路,未來一般牙膏及漱口水都將納入化妝品管理。(記者李佩玲攝)

衛福部食藥署7月起將有多項新制上路。(記者李佩玲攝)

未來化妝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療效者將提高罰則。(記者李佩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