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扭曲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 葛來儀最新報告:美國應公開強調「不接受」中國聲稱擁有台灣主權

2021年是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通過50週年,美國學者指出台灣遭到聯合國體系「排擠」,應歸咎於北京致力曲解該決議案。(圖片來源/FB@United Nations)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23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拋出,「如果『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不算台獨,應會是兩岸協商較好的基本條件」,24日他又對此進一步說明,表示兩岸應「互相承認主權」。就在邱太三「兩岸應相互承認主權」的說法出爐後,我駐美代表蕭美琴投書華盛頓郵報的文章25刊出,文中指出,台灣在任何時候都不曾是中國的一部分,是鋼鐵般的事實。

就在陸委會及駐美代表部門先後「發聲」同時,美國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也發布一份全新的報告,點名中國扭曲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由於這份報告的作者葛來儀是美國著名的兩岸專家,且曾擔任過美國國防部和國務院的資深顧問,這份報告一出爐,馬上成為研究兩岸學者專家關注焦點,到底這三件事湊在一起發生是巧合?還是背後其實是有脈絡可循,值得持續關注。

美國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GMF)亞洲計畫主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和「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研究員莊宛樺(Jessica Drun)24日發表一份50頁報告,揭露中國如何扭曲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758號決議案,偷渡「一中原則」概念,以限制台灣參與聯合國。

該報告指中國對2758號決議案的論述雖是「謬論」(fallacy),卻已高度滲透聯合國體系,這個現象不僅有損台灣也戕害國際治理,凸顯一國國家利益被置於全球社群的福祉之上,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武漢肺炎爆發後,台灣依然被排拒於全球公衛體系之外。

2758號決議案≠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決定,將中華民國(ROC)在聯合國大會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轉交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但內文並未對台灣地位作出闡釋,甚至沒有提及「中華民國」和「台灣」,僅暗示前者離開原本的聯合國席位。

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中、英文全文。(圖片來源/聯合國網站)

就連前中國總理周恩來也曾說2758號決議案「並未決定台灣地位」,中國因此對該決議案也不甚滿意,但那時它的國際影響力有限,因此北京並未拒絕決議案。

1990到2000年代初隨著台灣邁向民主,中國開始加強改寫台灣在聯合國的地位,致力將「一中原則」國際化,並以曲解原意的方式將之與2758號決議案結合,這樣的系統化宣傳在2021年達到最高峰。

如今,聯合國法律事務廳(UNOLA)對台灣的描述從15年前模糊且未定義的「一中政策」,愈來愈導向中國的「一中原則」。

例如2007年聯合國拒絕台灣入聯申請,UNOLA解釋他們是根據2758號決議案做出決定,並指該決議案「承認聯合國『一中政策』」。然而,決議案並未提及「一中政策」不說,聯合國遲至2003年才首次談到「一中政策」,而且未曾明確定義該政策。

小百科:「一中原則」和「一中政策」有何差異?

「一中原則」是中國的政治主張,涵義清楚明確,即「世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一中政策」是其他國家與台灣、中國交往的框架,內容較有彈性、解釋空間較大。以美國為例,其「一中政策」是由《台灣關係法》(TRA)、《六項保證》、《台灣保證法》、《台灣旅行法》、《台北法》、美中三公報等文件組成的一種指導方針。

UN將中國利益置於國際社會福祉之上

中國如何在聯合國體系發揮影響力,把其對台立場制度化、正常化?葛來儀指出北京有許多手段,包括和聯合國機構秘密簽署「瞭解備忘錄」(MOU)、以「胡蘿蔔與大棒」獲得其他國家支持、安插中國公民在聯合國就職、提供資金等等。

此外,中國不僅把聯合國歷史文件中的「台灣」(Taiwan)改為「台灣,中國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也阻擋沒有明言「台灣是中國領土」的非政府組織(NGO)和公民團體參與聯合國活動。

2020、2021年美國維基媒體基金會(Wikimedia Foundation)申請成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觀察員皆遭拒絕,理由是中國代表團認為「維基百科內容違反一中政策」。

另一例是為了參與《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CPPNM)年會,在中國指出「錯誤」後,美國智庫「史汀生中心」(The Stimson Center)把「中國」改成「中國大陸」、「國家」改成「國家與地區」,而NGO「核威脅倡議」(Nuclear Threat Initiative)從網站撤下台灣國旗標誌。

事實上,欲以台灣護照進入聯合國大樓及辦公室的人,至今仍可能受到限制和阻攔。2017年中正大學勞工系助理教授劉黃麗娟及其學生被拒絕進入聯合國在日內瓦的人權辦公室,理由是未持有效文件。

根據一份聯合國發給員工的內部指示,「台灣護照+台灣身分證」是無效證件,「台灣護照+台胞證」卻可放行。然而2018年10月,一名記者儘管持有台灣護照和台胞證仍被擋在聯合國總部之外,理由是該人沒有中國護照。

美國應反對中國公民擔任UN高級官員

美國顯然已意識到中國在聯合國各種動作不斷,2007年美國以「非正式簽署文件」(Non-Paper)強調台灣地位未定,2021年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及國際組織事務局資深官員巴克斯拉葛爾斯(Erica Barks-Ruggles)分別對台灣人無法進入聯合國設施、台灣在聯合國被稱為中國一省表達關切。

有鑑於中國近來甚至欲以它對2578號決議案的扭曲詮釋,挑戰《台灣關係法》等美國對台政策,葛來儀強調美國必須發展一套策略,有效阻止中國將決議案和「一中原則」畫上等號、排擠台灣。

以下為葛來儀報告的七點建議:

1. 美國應展開外交行動,聯合理念相近的國家,一起挑戰中國對2758號決議案的詮釋,並致函聯合國秘書長表達抗議。

2. 考慮到許多國際組織採用「國際標準組織」(ISO)的措詞,美國及其盟邦應要求ISO停止稱台灣為中國一省。

3. 美國及其盟邦應採取行動遏止中國日益增長的脅迫及腐敗影響力,阻止北京在聯合國體系推行並合理化其國家利益。尤其應藉遊說反對中國公民擔任聯合國高層官員,同時保障人事表決的秘密投票原則。

UN應公開所有和中國簽署的MOU

4. 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應要求,聯合國公開中國與其簽署的所有MOU及協議全文。

5. 華府應重新評估美國在聯合國大會表決議案時尋求支持的方式,應根據「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等議題的性質,嘗試和其他非傳統盟邦的國家合作。

6. 美國應公開強調華府「一中政策」和北京「一中原則」的差異,並鼓勵其他國家也這麼做。美國官員應明示,美國「認知到」(acknowledge)中國認為台灣是其一部份,但是「不接受」中國聲稱擁有台灣主權。

7. 美國作為聯合國非政府組織理事會(NGO Committee)、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Council)等機構成員,美國國務院應盡力阻止中國封殺對台立場和它不同的NGO。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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