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單車違停 明年起將拖吊

為加強台北市自行車管理,北市昨(七)日宣布自明年一月一日起,自行車或其他慢車(三輪以上)若違規停車,將由北市交警隊拖吊後,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每輛車每次收取一百元,第一小時保管費免費,之後每十二小時二十五元,並採用累進計費。 交通局表示,明年起所實施拖吊收費車種為慢車,包含「自行車」以及「三輪以上慢車」,「自行車」又包含「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另「三輪以上慢車」則包含「人力行駛車輛」(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及「獸力行駛車輛」。 交通局提醒民眾,為確保交通安全並維護用路人權益,目前規定自行車不可停放路段或區域為已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之路段、收費機車停車格(目前主要於信義商圈、南陽特區、內湖科技園區、北車、士林夜市、西門、光華商圈及木柵動物園、公館等九大區實施機車收費)、道路紅黃線路段、消防栓、路口及公車停靠區等處所;且一定要停放在合法停車格位或車架上,若違規被拖吊,可先上北市停管處「自行車拖吊保管專區」網站,依拖吊日期、地點及照片蒐尋車輛,並攜帶身分證件及自行車鑰匙,親自到停管處指定的十四處拖吊保管場,填寫領車單且繳交保管及移置費後領回車輛;若超過四個月未認領車輛,將依規定以廢棄物交由環保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