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警涉下班偷竊低價商品一犯再犯 中山分局記大過停職處分

台北市50歲余姓女警,日前在北市大同區文具店和超市接連行竊筆芯和玉米等低價商品,案經轄區警方接獲通報處理後,涉案女警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分局今天表示,這名女警在民國105、106年也曾犯竊盜案,列為重點輔導對象,但仍知法犯法、一犯再犯,已記大過,報請停職處分。

台北市50歲余姓女警,日前在北市大同區文具店和超市接連行竊筆芯和玉米等低價商品,經查獲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分局13日表示,這名女警在民國105、106年也曾犯竊盜案,列為重點輔導對象,但仍知法犯法、一犯再犯,已記大過,報請停職處分。(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市50歲余姓女警,日前在北市大同區文具店和超市接連行竊筆芯和玉米等低價商品被移送。中山分局13日表示,這名女警在民國105、106年也曾犯竊盜案,列為重點輔導對象,但仍知法犯法、一犯再犯,已記大過,報請停職處分。(中央社資料照)

中山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局內余姓女警4月30日晚間8時勤務結束後,在大同區某間文具店和某間超市竊取筆芯和玉米等商品,總價值約新台幣300餘元,店家5月2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竟為余姓女警所為,被調查也坦承相關犯行,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指出,余姓女警身為執法人員,數年前也曾犯下竊盜案,分別為105年1案、106年2案,竊取物品多為低價的雞蛋、豆腐等商品。余姓女警列為局內重點輔導對象,但仍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本案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

中山分局說,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