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紛爭驚動員警

社會中心/吳玟誼、李奕翰 台北報導

日前有民眾開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處巷弄,好不容易看到有空的停車位,卻發現站著一名男子,用"肉身佔車位",讓駕駛超傻眼,佔車位不說,居然還用臀部頂他的車,駕駛氣得下車理論,雙方吵到警察都來了,最後的結果是,雙方各自離去,沒人是贏家!

小巷弄裡,車位一位難求,好不容易看到停車位,但修但幾咧,怎麼有個人站在裡面,就在準備倒車停進去時,男子居然用臀部頂車尾,實在好傻眼,雙方僵持不下,鬧到警方到場。員警趕到現場,沒想到,用肉身佔位的男子,卻先告狀,反控對方要撞他。

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起紛爭驚動員警
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起紛爭驚動員警

民視記者 吳玟誼「當時男子開車經過這裡,發現這裡的停車格有空位,但是已經開過頭來不及了,要迴轉一圈回來停,但是這裡車位一位難求,因此先請朋友趕快來幫忙佔車位。」即使先看到,用肉身強佔車位,就是不對。事發就在24號下午6點多,正值下班尖峰時刻,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的巷弄,車位少、車流又多,停車難上加難,附近民眾都很有感。附近民眾表示,這裡不好停 一位難求,我看到這種我是避而遠之,我就不跟他吵了。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副所長 洪哲嵐表示,因路幅較為狹小,後方B車車輛駕駛見停車格,欲停放進入 便與A車友人發生爭執。

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起紛爭驚動員警
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起紛爭驚動員警

最後雙方都不停,各自離去。警方強調,強行霸佔車位是可開罰的,依照道交條例,用肉身佔位,可開罰新台幣500元,如果還堆放物品的話,最高可開罰2400元。別為了佔車位,最後罰單比停車費還貴。


原文出處:北市巷弄車位難求 「人肉占車位」起紛爭驚動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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