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員工因公染疫補償金惹議 議員轟:爽花民間捐款

游淑慧質疑,台北市政府員工因公染疫補償金動用民間捐款,質疑市府憑什麼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本報資料照)
游淑慧質疑,台北市政府員工因公染疫補償金動用民間捐款,質疑市府憑什麼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本報資料照)

本土疫情持續,不少台北市政府員工也確診,市府針對因公染疫員工提供10萬至15萬元補償金。但北市議員游淑慧發現,公務員補償金使用北市防疫捐款,質疑市府憑什麼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這是騙人,跟高雄氣爆有什麼不一樣?拿民間捐款爽爽花。」社會局對此表示,捐款用途範圍本就包括完善第一線防疫人員獎勵金。

北市府去年5月啟動線上專戶向民間募款共同抗疫,捐款用途為「COVID-19疫情防疫及照顧服務」、專款專用,募得4.4億。游淑慧質疑,捐款是要用在實際防疫、照顧弱勢,「照顧市府同仁是市府的責任,你憑什麼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

游淑慧說,何不用公務預算?拿公務預算、二備金、災準金、市長特別費都可以,當時捐款公告提及,用在第一線防疫,包含醫護人員補助、購買快篩、協助弱勢市民、長照機構防疫或照顧等,並沒有說要用公務員身上,「這是騙人,跟高雄氣爆有什麼不一樣?拿民間捐款爽爽花。」

游表示,獨居長者沒有快篩,多少隔代家庭,孫子發燒沒有快篩劑,阿嬤不知道怎麼辦,誰給他送快篩,這才是社會局該做的事,不應拿人民捐款發給公務員當獎金或補償金,她強調,市府很有錢,她完全支持發補償金,但不配用人民捐款,應拿這筆錢買快篩給獨居老人。

人事處指出,「公務員染疫也是第一線同仁」,針對公務員、職工因公染疫傷亡可獲得補償金,去年有發127萬元,染疫部分今年也會發,但現在疫情擴大,4月1日以後的人員,發放標準可能要調整,正與衛生局、聯醫研議。

社會局說,捐款用途範圍本就包括完善第一線防疫人員、醫事機構相關設施設備及獎勵金,但應以無法適用災害準備金相關規定為原則,經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就可以支應。

社會局長周瑜修強調,有經防疫會議通過,並經委員會審查,用錢都有經申請,結案後還要報告,且有規定人員要「因公染疫」才能補償,並非只要染疫就可獲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