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日租套房違規較去年同期暴增5成 查獲至少罰10萬

非法旅宿實際案例,業者將地下室(圖中右方向下之樓梯處)供旅客住宿。(北市觀傳局提供)
非法旅宿實際案例,業者將地下室(圖中右方向下之樓梯處)供旅客住宿。(北市觀傳局提供)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廿八日表示,北市府持續查緝俗稱日租套房的非法旅宿,今年投入更多人力稽查,截至五月底已裁罰九十三件,裁罰金額九百四十二萬元,和去年同期相比已成長超過五成,而近期不少案例違規事項為「僅於建物契約空檔期間進行短期出租」等,遭查獲後至少遭處罰十萬元以上罰金。

觀傳局指出,去年裁罰件數為一百四十四件、裁罰金額新台幣一千四百五十九萬元,裁處件數已創下歷史新高。

觀傳局表示,近期不少案例顯示,有「一年中僅少量次數出租」、「新加入訂房平台刊登出租」或「僅於建物契約空檔期間進行短期出租」者,遭到查獲後,至少遭處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上罰金,而向觀傳局或北市府陳情,希望以初犯不罰、給予改過機會,或希望降低罰金等;觀傳局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訂有非法經營旅宿業的最低罰鍰額,不論經營次數或收入多寡,採一案一罰,法規並無減免罰款額或不罰空間,均須依法裁罰。

觀傳局指出,亦有受罰業者表示短租為不動產出租的一環,其短租並無旅館業經營意向等,進而向北市府提起訴願,其後因事證屬實遭北市府駁回訴願。觀傳局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第八款定義,以日、週等期間出租不動產供住宿、休息,即為發展觀光條例所認定的「旅館業」,因此提醒建物於出租前,務必要注意出租的相關法規。北市府訴願決定案例顯示,在經營事證屬實情形之下,無撤銷罰單成功之案例,因此觀傳局奉勸有經營日租套房情形者,儘早下架。

觀傳局說,自一0九年三月檢舉獎金辦法上路至今年六月中,受理有效檢舉獎金件數一百八十二件,已裁處一百四十八件,已發檢舉獎金九十七件,合計發放新台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元,並持續收繳與發放獎金作業。

非法旅宿實際案例(續),業者將地下室供旅客住宿,該空間寬僅有約2公尺,且上鋪堆雜物。(北市觀傳局提供)
非法旅宿實際案例(續),業者將地下室供旅客住宿,該空間寬僅有約2公尺,且上鋪堆雜物。(北市觀傳局提供)

觀傳局同時呼籲,日租套房案例常有訂房後卻不能退款的消費爭議,返國民眾入境時,應選擇合法的防疫旅館,權益才有保障。對於不慎入住日租套房者,可依觀傳局公布方式,將訂房資料與付費證明及屋內照片等,向觀傳局申請檢舉獎金,經行政程序裁處業者並收繳罰款完成後,觀傳局將給予一案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