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國中驚爆女生遭男同學指侵 校方遭轟隱匿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4日電)北市議員陳怡君指出大同區某國中女生遭男同學拖去廁所遭指侵得逞,女生跟老師通報後卻遭校方隱匿,男方家長還試圖花錢了事;市長蔣萬安下令徹查,有違失就嚴懲。

蔣萬安今赴市政總質詢,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指出,大同區某國中有女生被男同學拖去廁所,男生想以生殖器侵犯,女生驚嚇大叫後改以用生殖器蹭大腿,女生仍遭指侵得逞。

陳怡君怒批此事發生在校內,女生跟老師哭訴後校方卻知情不報,因男方家長擔任教職相關工作且是會長,恐怕是背後勢力強大,讓老師不敢做校安通報。

陳怡君表示,事情發生在14日,但婦幼警察隊受理日是15日;女生回家後被家人發現臉色蒼白、全身不對勁,在阿公開導下才大哭說出事發經過,醫院驗傷診斷書也寫病人自述遭男同學以生殖器在外部摩擦。

陳怡君怒轟男生家屬還企圖花錢了事,若是沒有阿公耐心詢問,女生根本不會講,校園內還有多少孩子受害,校方為何不通報,並詢問教育局長湯志民知不知道此事。

湯志民表示,依規定學校若知道學生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等情事,要在24小時內通報、若學生受到傷害要2小時內做緊急通報,陳怡君斥「就是都沒有啊 」。

蔣萬安則表示即刻請教育局調查了解,如果屬實未通報是校方嚴重違失,依法懲處。

教育局以文字回應,14日晚間家長報警後有向導師反應,學校15日上午接獲訊息後除已於規定24小時內即進行校安通報外,也請輔導老師提供學生輔導諮商,嗣並已召開性別會議決議受理本案,且外聘3名委員進行調查處理中。

教育局說,性別事件依法應保密調查處理,教育局已請學校持續依規定進行調查釐清,並提供當事人學生相關輔導及協助事宜,也要求學校應加強性別教育及同學互動分際。

該校校長接受電訪,被問及為何第一時間不通報、為何事發與通報時間有落差時則表示「所有性平案件都依規定通報處理,都要依法保密跟經過調查」、「我不適合在這邊接受訪問」。(編輯:張銘坤)11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