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水利處副工程司涉貪 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方姓副工程司涉嫌貪污包庇廠商驗收不實,台北地檢署昨天約談方男等人後,今天下午向法院聲押禁見方男。台北地院晚間裁准。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方男雖否認犯行,但是依他的供述、羈押聲請書所載各項證據及卷附證據資料,足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且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供、逃亡之虞,以及有滅證之行為,而有羈押原因,並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此外,同案被告葛姓廠商,也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北院法官訊問後,裁准羈押禁見。

全案緣於,檢調接獲檢舉,指方姓副工程司、台北市高灘地機電管理站郭姓站長於民國110年至111年間承辦多件標案,涉嫌包庇葛姓廠商不實履約、浮報工程款、驗收不實、未按規定施工等,方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圖利、偽造文書等罪。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多路搜索方男的辦公室、住處等地,並約談方男、郭男及葛男等人。

檢察官今天凌晨諭令郭男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並聲押禁見葛男。

方男今天下午移送北檢複訊後,檢察官認定方男犯嫌重大等,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方男。

台北市水利處昨天發出聲明指出,全力配合提供調查案情所需相關資料,針對受調查案件,其中3案為已結束履約結案,將再全面清查相關履約過程資料,若發現確有涉及履約不實情形,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另1案為尚在履約中案件,也將依契約約定嚴格把關,以確保履約成果符合契約要求。(編輯:管中維)11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