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北市聯醫和平院區採購爆弊端 檢調發動搜索工務課長列被告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在辦理院內辦公室設備汱換、修補採購案時,負責承辦的工務課長楊坤煌,涉嫌將30餘萬元的工程分拆成4個小於10萬元的標案,以規避《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律規範。

台北地檢署今(5/23)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楊姓課長及廠商等處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課長楊坤煌、廠商夫婦共計3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方向偵辦。

和平醫院大門口。資料照。陳品佑攝
和平醫院大門口。資料照。陳品佑攝

這起採購弊案在之前就曾經有吹哨者向媒體投訴,吹哨者指稱,2022年5月間,當和平院區院長新任院長許家禎上任後,大肆整修院長室,整修工程還包括更換免治馬桶,工程還刻意分拆成3筆,每筆都低於10萬元以下,以規避《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

而這次台北地檢署偵辦的這起弊案,則是2022年間,和平院區工務課長楊坤煌在辦理院內辦公室設備汱換、修補工程時,意圖規避《政府採購法》規定,將30餘萬元的採購案分拆成4個小於10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並找同一家廠商施作,不僅如此,廠商還拿不實的報價單報價。

依照《政府採購法》14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另外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標辦法」第6條的規定「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辦法之適用,分批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

承辦全案的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蕭永昌認為,楊姓課長在辦理採購案時,涉嫌違反相關規定,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同時約談楊姓課長及廠商等3人到案,全案朝違《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刑法》第216、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方向偵辦。

17:33 出版

20:08 更新(工務課長楊坤煌移送北檢複訊)

更多太報報導
【動畫說時事】「反質詢」定義?藍委稱先立法再交代
黃色小鴨創140億經濟產值挨批不合邏輯 觀光局提數據反擊
許信良呼應童子賢 贊同恢復核電「勿用20世紀民進黨約束21世紀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