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自住房屋稅降50% 豪宅認定標準再修正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台北市府積極研議房屋稅制改革,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今(25)天開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整措施,包括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可減半課稅等。將自明(109)年7月1日起實施,影響110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單一自住房屋稅調降約有20萬戶受惠。

以量能課稅為原則,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維持新標準單價房屋現行緩漲機制,且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者,透過稅基折減50%,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20萬戶,減輕更多家庭負擔。以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理念,健全房屋市場,逐步實現居住正義。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整重點,還包括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房屋,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其房屋稅基50%,預估嘉惠戶數約1.7萬戶;因應高齡化社會及行動不便者生活需求,鼓勵打造無障礙友善環境,除違章建築外,5層樓以下設有電梯,不再加價課徵房屋稅,受惠戶數預估也約1.7萬戶。

現行規定以房地總價在8,000萬元(含車位價)以上,作為高級住宅(豪宅)認定標準,考量住屋價格與停車位價格不同,不同坪數大小所需合理停車位數有別,高級住宅標準修正為房屋總面積(不含停車位)在80坪以下者,2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房地總價;超過80坪在160坪以下者,3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超過160坪者,4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其餘超過部分的停車位不計入。

由於部分路段因商業活動漸趨沒落,或原路段率與周邊路段相較偏高,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升442條路段、調降9條路段,其餘路段維持原標準,預估影響約36.7萬戶。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近年推動各項公共建設,如東西區門戶計畫、社會住宅、優化綠色運輸,帶動周邊經濟。另就捷運、學校、公園、市場等設施眾多,環境優良,生活機能完善路段,以及商業較為熱絡路段,調升路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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