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驗泳池水質 呼籲民眾游泳「3要5不」

為維護泳池環境衛生,下水前要先沖洗身體
為維護泳池環境衛生,下水前要先沖洗身體
在泳池內感到不適,要立即尋求協助
在泳池內感到不適,要立即尋求協助
患有傳染性疾病患者禁止入池
患有傳染性疾病患者禁止入池

游泳是夏日消暑的熱門活動之一,臺北市衛生局為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的游泳戲水環境,在游泳旺季加強游泳池水質抽驗頻率,經業者自主管理,113年1到4月水質合格率較112及111年同期明顯提高。衛生局也呼籲民眾游泳時遵守「3要5不」,維持泳池衛生環境。

 

疾病管制科科長張惠美表示,衛生局113年1到4月共抽驗145家次游泳池,其中137家次游泳池水質合格,合格率達94.5 %,較112年合格率89.8%及111年同期合格率74.4%,明顯上升。此外,抽驗水質不合格的8家次業者,主要原因是大腸桿菌群或總菌落數超標,分別被處以新臺幣2,000元罰鍰,經複驗皆已完成改善。

 

張惠美科長說明臺北市訂有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根據規定,游泳業者應每個月自行汲取游泳池水,送檢水質微生物;泳池開放期間應每月作水質酸鹼度與自由有效餘氯測定至少4次;夏季開放期間則每2小時測定1次,並將檢測結果公告於場所明顯處,讓消費者充分了解池水水質監測情形。北市衛生局公告游泳池水質應符合總菌落數每1公撮(mL)池水中應低於500 CFU;大腸桿菌群每100公撮(mL)池水中應低於(含)6 CFU或6 MPN;自由有效餘氯量應保持百萬分之1.0至3.0之間(1.0-3.0 ppm);水質之氫離子指數(pH值)應保持6.5至8之間。

 

為了維護泳池環境的衛生,游泳教練孫振涼提醒民眾,游泳時遵守「3要5不」,3「要」包括是入池前「要」澈底淋浴沖洗、卸妝並穿著潔淨泳衣帽、褲;「要」現場注意標示水溫、酸鹼值、餘氯量等水質資訊;游泳中若有任何不適,「要」立即離開游泳池並通知救生員或服務人員。5「不」則是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池;患有傳染性眼疾或皮膚病者「禁」止入池;飲酒過量顯有醉態者「禁」止入池;「不」得攜帶寵物入池;請「勿」在游水池內外四周飲食或吸菸。

 

衛生局表示,民眾如果想知道游泳業水質抽驗結果,可上臺北市衛生局網站《機關業務/資訊公告/疾病管制科公告「營業衛生場所水質抽驗結果」》查詢,選擇健康安全的泳池場所,才能盡情享受戲水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