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破獲假代書過戶房產案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副隊長劉居榮。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副隊長劉居榮。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日前一名約50歲陳姓女子獨力扶養3名子女,因亟需用錢,誤信犯嫌話術,將其位於新北市汐止區之名下房產過戶至犯嫌名下,並要求陳女簽下房屋租約,陳女由屋主變為房客,詢問親友後始驚覺受騙並報警。陳女表示渠於112年7月接觸假冒地政士之簡姓犯嫌,簡嫌趁陳女無經驗且難以求助之困境時,稱可以協助陳女使用房產進行貸款,要求陳女與金主馬嫌簽署1,500萬元之房屋契約書,並公證房屋租約,陳女須每月繳交30,000元之房屋租金,惟實際僅給予被害人陳女785萬元,即將陳女名下房產過戶至馬嫌名下。經警方了解,簡嫌等人趁陳女需錢孔急且毫無經驗之際,對陳女施以詐術,製造虛偽之房屋過戶交易金流,以利向銀行冒貸及向內政部登載不實之房屋成交價,警方遂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知股江檢察官宇程指揮偵辦。

案經警方蒐證完備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檢察署申請拘搜票核准,本專案小組遂前往簡姓犯嫌位於桃園市的代書事務所內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代書事務所內懸掛偽造之地政士證書,共計查扣作案用手機3支、偽造文書及證件等資料,全案詢後依詐欺、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大隊呼籲,民眾如透過仲介借款或債務協商,恐須負擔額外費用,建議有資金或債務協商需求之民眾,可以直接向合法金融機構申辦或洽談,以免衍生詐騙或個人資料遭不當利用等情,使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