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將政治獻金還錯對象 遭緩起訴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郭昭巖被控於民國103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收受一筆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0萬元,郭昭巖誤將錢還給捐贈者,而非按規定繳交國庫,台北地檢署今天對她做出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郭昭嚴在競選期間,收到某企業支持者的政治獻金約60萬元;郭昭嚴事後發現這筆錢不能收、也未動用,因此將錢退還給這名支持者。

不過,郭昭巖未查該公司的外資股份超過30%,根據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5條有關規定,這筆錢其實是要繳交國庫,不能返還給捐贈者。

檢方認為,監察院有幫競選人上課,郭昭嚴無法以「不知道」規定就免除責任,但考量郭昭嚴坦承不諱,也將錢歸還,屬無心之過,因此對她做出緩起訴處分、為期1年,郭昭嚴須將同等金額的錢繳交國庫。10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