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爆13歲女童遭猥褻 竟在被安置社福機構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十六日表示,最近接獲被害女童母親託付友人跨海求救,指稱女兒安置在家防中心下某機構,沒想到竟遭機構人員猥褻,經過層層了解與暗中調查,這個機構於事件發生後雖據實通報,但家防中心與社會局都在得知她向台北市婦幼隊告發並要求介入調查後,才緊急聯繫警局進行筆錄。

議員應曉薇憤怒指出,社會局局長姚淑文切勿推卸責任,也不要謊報調查時程,事件發生後的人、事、物,議員團隊已經完整保存蒐證及對話紀錄,請蔣萬安市長即刻懲處失職人員。因為姚淑文上任以來,雖然認真做事,但沒搞清楚自己不是在社福團體服務。

她質疑,13歲女童長期慘遭惡狼魔手,局長是毫不知情還是知情不報?這件事件局長完全狀況外,也不知其他女童疑似遭到猥褻,甚至遭到封口已不敢再多說。去年12月18日,機構接獲女童痛苦陳訴,指控遭到安置機構人員猥褻,雖然該機構立即辭退嫌犯,以及限制其再進出機構,但機構通知家防中心之後,家防中心竟僅通知案主父親詢問是否提告?更扯的是,事件發生於12月中,卻告知家屬「預定安排1月中再做筆錄」。

應曉薇指出,女童因為父母特殊原因,無法親自照顧女童,社會局才將其安置於機構,沒想到竟然讓女童被猥褻!母親這才萬分心痛,託付友人跨海向她求救,這時才紙包不住火,社會局緊急安排提早於12月底完成筆錄,同時還以各種理由,不再讓母親友人關心女童,也不讓負責的社工介入太多!

根據「兒少法」等規定,案件事發至今,社會局處置、通報程序皆有重大疏失,甚至她質疑恐有吃案的嫌疑!家屬也表示,13歲女童似乎遭到家防中心引導,進行筆錄時迴避問題,應曉薇強調,已代母親要求二次做筆錄,並側面了解有無其他女童也遭強制猥褻甚至性侵情事。

對此,北市社會局回應,自去年12月18號接獲113通報,當下立即進行處理,隔離行為嫌疑人及維護案主人身安全,隨後立即讓社工與案主會談了解案情,並通知父母及安排法律諮詢,在婦幼隊安排下製做筆錄,這個案件依據減少性侵害被害人重複陳述方案程序進行,當天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所有程序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另因案件母親未在國內,社工安排案母委託人進行法律諮詢,以便瞭解相關法律權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