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800萬元交保 北檢將提抗告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及台智光弊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日)開庭,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諭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穿戴電子監控。北檢不服,將提起抗告。
陳重文及辯護人庭上主張,今天證人已全數詰問完畢,沒有串供串證之虞,也沒有新的聲請調查證據,下次開庭進行辯論,需要多一點的時間討論,他願意穿戴電子監控,請求具保停押。
公訴檢察官庭上說,陳重文為現任議員,當初法院考量其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今天雖已詰問證人完畢,但依其議員身分及財力,仍有干預證人、台北巿社會局、勾串他人且有資力逃亡、滯外不歸,如果要交保在外,應辭去議員職務。
陳重文辯護人呂俊杰回應,有逃亡之虞,可以限制出境出海,檢方偵查調查完備,今天也已詰問完證人,已無勾串他人可能,陳重文當議員,是選民選出,依法律行使職權,是否能交保停押應回歸刑事訴訟法規定,請檢察官勿以正義使者角色來陳述,現正颱風來襲,可能影響律見,下周二本案進入辯論程序,需要更多時間討論。
審判長吳承學詢問陳重文,在未決定是否能交保前,如果能交保,最多以拿出多少錢為保證金,下次開庭10月8日是否能如期到庭。
陳重文回答,最多可以提出新台幣500萬元,10月8日一定會到庭。
案經合議庭休庭討論後,審判長諭知,陳重文仍有先前所諭知的逃亡之虞的羈押原因,但本案證人已交付詰問完畢,本件沒有其他聲請調查證據,已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陳重文如提出8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台北巿北投住處,並接受電子監控(應每日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則無羈押必要。
陳重文辯護人庭後表示,會盡速籌錢辦理交保。
另一方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傳喚4名證人,包含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台智光公司負責人李慶煌、蔡姓採購經理等人;白惠萍被問到保管多家公司大小章,經陳重文指示,多次前往銀行匯款,她因多次答不出各筆匯款原因而一度哭泣。
全案緣於,檢方起訴指出,陳重文透過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相關採購案件,並於去年4月至6月間利用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委請台智光公司就社會局下轄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再發包給友人名下維礦公司履約,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公司法的資本不實、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業務侵占等罪起訴陳重文等4人。北檢將羈押中的陳重文移審北院,北院於7月19日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陳重文之前開庭表示,否認涉犯圖利罪,坦承部分偽造文書、資本不實罪,強調市議員質詢的方式,主要就是向局處索資,索資是平常就在做的事,並非為了某個案件。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