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14年增加各校性平教育宣導經費 提供律師駐點諮詢

北市首創校園性別案件駐點律師諮詢,114年爭取每校最高增加3萬元推展性平教育
北市首創校園性別案件駐點律師諮詢,114年爭取每校最高增加3萬元推展性平教育

為保障校園師生性別平等權益,臺北市教育局提供各校校園性別事件相關法律諮詢服務,也增加性平教育預算,讓相關課程及活動更順利推動;為營造性別友善校園,教職人員需落實每年4小時的性平教育研習,並在114年達成校校皆具備性別事件調查人才目標,保障校園性別友善,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教育局局長湯志民表示,為保障校園性平事件當事人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臺北市辦理「臺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校園性別事件法律協助暨駐點諮詢律師試辦計畫」,從112年12月起每週至少提供1次4小時律師諮詢服務,提供各級學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法律專案諮詢。

 

湯志民局長並指出,臺北市針對國小到高中學校訂有「推展性別平等教育費用的編列標準」,作為辦理課程、研習、宣導、處理及調查校園性別事件、聘請諮商心理師等專業人員、當事人教育輔導、因處理及調查校園性別事件涉訟者等所需相關費用。因應112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增加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除諮詢協談、心理輔導,也新增法律協助、社福資源轉介等服務;另對於學校發生校園性別事件的行為人為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者,要求應成立調查小組,其成員應全部外聘。為減輕學校負擔並能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臺北市114年將爭取提高各校編列標準,依據學層及班級規模,每校最高增加新臺幣3萬元的預算,預估整體增加268萬元,以落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推動。

 

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培訓部分,教育局要求臺北市學校應依各校「班級規模數」充足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的專業人才,強化校園防治效能,截至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止,臺北市完成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高階研習共計有610人,目前全北市有215所學校具有高階人才,目標114年校校都具有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並優先調訓北市各級學校校長,保障校園性別友善,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教育局表示,除了培力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也針對學校各類人員提供所需知能研習,包含校長、學務人員、輔導人員、性平會家長代表及新進教師等人員,培養北市學校教職員工具有性別敏感度。自112年起,臺北市要求各級學校教職人員每年應至少參與性別平等教育研習4小時,及辦理性平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止法)相關研習最新修法資訊,培養教職員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及性別敏感度,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