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偷拍主嫌 起訴求重刑
林姓男子組成偷拍集團,與有台版N號房之稱的「創意私房」合作,除在「皇池溫泉會館」以手機偷拍4男6女影像,還在雨傘挖洞裝針孔,拍攝女性裙底,出售牟利,士林地檢署11日依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公然猥褻、侵入建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4罪起訴林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林嫌集團自2021年起至2024年間,與惡名昭彰的「創意私房」情色集團合作,看準皇池溫泉隔間、布置的防護漏洞,在露天風呂偷拿手機,竊錄顧客的私密行為,至少4男6女受害。
林嫌集團還將偷拍器材,藏在傘面挖洞的雨傘內,或用經過改裝,藏有針孔的手機,到處尾隨面貌、身材姣好的女性,以低角度拍攝隱私部位。
林嫌等人取得相關犯罪偷拍性影像後,即透過「創意私房」性犯罪網站,與綽號「老馬」的男子合作,進行後製、分類並打上浮水印,由網站向特定客群販售牟利,林至少獲取113萬餘元不法利益,全部轉成虛擬貨幣。
今年1月間,林男潛入北投另家溫泉酒店,因行跡可疑被人發現,檢警循線追查後將他拘提到案,查扣17組偷拍用的手機、運動相機,全部均請士院宣告沒收。
士檢日前偵結,認定林男涉犯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公然猥褻、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怒批林罔顧民眾性隱私權、人格權,以令人不齒手段犯罪,對被害人身心危害甚鉅,建請法院就犯行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士院指出,全案另有「小偉」等共犯在逃,林男也被查出依他人指示,刪除虛擬貨幣的冷錢包,並將無關案情的手機交給士檢,為避免法官未來審理全案時,再因林男提供其他偽造、變造的證據發生混淆,也為防勾串共犯風險,決定從11日起,對林男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