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車廂內性騷擾女乘客 男子被判拘役40天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台北市王姓男子今年3月間搭乘捷運板南線時,以手觸摸同車廂1名女子臀部,被台北地檢署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王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31歲的王男今年3月12日晚間搭乘捷運板南線前往土城途中,意圖性騷擾,先藉機站在1名女乘客右後方,趁被害女子來不及防備之際,以左手觸摸女子臀部。

判決表示,被害女子驚覺大聲喝斥,王男隨即逃離車廂。被害女子報警處理,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循線查獲王男。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全案移送後,北檢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男。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被害女子表明不願意與王男和解。法官審酌王男為逞一己慾念,對素不相識女子性騷擾,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權,身心造成影響,考量王男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可,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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