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打火機怪客」2天前就曾騷擾路人 家屬送醫後又偷跑

記者楊惟甯/綜合報導

中捷日前才傳出砍人案,沒想到昨(22)日北捷也傳出有乘客在車廂內把玩打火機,且露出兇狠眼神,令人不寒而慄。對此,北捷表示,捷運警察後續攔查到該名男子,但因他沒有犯罪,警方無法拘捕,在提出告誡後,已陪同男子離站,並請家屬盡快將他帶回家。

一名女子昨日搭乘北捷板南線,列車行經忠孝敦化站時,目睹一名男子不斷用身體擋人、辱罵不雅字眼,並試圖點燃打火機,周遭乘客發現異狀後隨即遠離,但男子仍不為所動,且眼神、態度相當兇狠,直到抵達忠孝復興站後,才隨著人群下車。

男子不斷用身體擋人、辱罵不雅字眼,並試圖點燃打火機。(圖/翻攝自Threads)
男子不斷用身體擋人、辱罵不雅字眼,並試圖點燃打火機。(圖/翻攝自Threads)

站務員隨後接獲通報,並連繫捷運警察,順利攔查到該名男子,但發現他精神狀況不穩定,雖持打火機不斷做出點火動作,但未冒出火星,因此告誡男子不得在捷運站內點燃打火機或抽菸,否則將依法開罰,後警方也陪同男子請離捷運站。

警方調查指出,該男為44歲的吳姓男子,早在20日就曾持打火機騷擾路人,警方到場後發現他精神狀況不穩,但因未有實質犯罪行為,只能通知家屬將其送醫治療。怎料,21日他卻自行離院,短暫返家後又帶著打火機出門,並於22日晚間在捷運車廂內以相同手法騷擾民眾。

由於吳男出門時沒有攜帶手機,家人聯繫不上他,又因他沒有犯罪,警方無法拘捕,只能請家屬盡快找到人後帶回家。

另外,台北捷運也指出,旅客行為如嚴重妨礙行車或他人安全,可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14款,影響作業程序及行車安全不聽勸止,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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