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查幸福人壽掏空案 傳喚黃正一到庭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幸福人壽掏空案,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去年被法院判刑,而有部分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天傳喚黃正一釐清相關帳務問題,訊後將黃請回。

當時特偵組起訴指出,黃正一、鄧文聰以投資名義,將公司資產搬到EFG銀行香港分行供兩人質押借款,藉此掏空公司約新台幣130億元,因此依違反保險法、證交法及洗錢防制法起訴兩人。

台北地方法院在去年6月29日審結此案,認定黃正一、鄧文聰造成幸福人壽重大損害,無所不用其極,將公司資產挪為私用,依違反保險法、洗錢罪,判處鄧文聰28年徒刑,併科9億元罰金;黃正一9年6月徒刑,併科2億元。全案經上訴,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特偵組在解散後,將本案相關未偵結案件,移交北檢偵辦,包括幸福人壽涉賤賣信義計畫區D3土地案等,北檢今天也傳喚黃正一到庭,釐清相關帳務狀況。1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