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涉虐死男童保母姊妹 列國民法官審理案

去(2023)年12月北市一名1歲多的男童剴剴,疑似遭社會局及兒福聯盟轉介的劉姓保母姊妹虐待致死。

今(18)日台北地檢署宣布偵結,依《刑法》及《兒少權法》的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故意凌虐兒童妨害自由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依《兒少權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該案件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北檢指出,劉姓保母姊妹透過兒福盟媒合,於去年8月和劉姓男童的外婆約定以每日1000元的費用全日照護劉姓男童,費用由兒福盟負擔。

但劉姓保母姊妹卻從去年9月1日至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持續以綁住男童手腳放置於水桶、裸體罰站、毆打等方式凌虐該名男童。

偵結新聞稿也指出,保母以爬滿蟑螂的紙杯,將不新鮮的食物、冰箱廚餘與燒焦物,攪碎混合或打成泥狀,且未經加熱即餵食男童,導致男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

由於男童並未接受適當治療,因此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保母發現後仍置之不理,直到翌日凌晨發現劉童無意識,才撥打119將男童送至北市萬芳醫院。

最後男童因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導致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此外北檢也說明,負責訪視劉童的陳姓社工涉及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的部分,已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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