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罪犯 僅完成6例接返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法務部昨天公布「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成果,其中關於罪犯接返部分,在通報大陸遣返的1千多名罪犯名單,僅僅完成6個案例,而包括通緝犯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等在內的重大經濟犯,迄無著落。 法務部檢察司長宋國業表示,關於陳由豪案,大陸在多次兩岸交流的場合,表明積極協助我方,但至今尚無具體結果,只是要我方儘可能持續提供完整情資,我方亦持續互動中。 宋國業指出,通稱的罪犯,分成刑事罪犯,這是經陸方司法機關確定判決且在服刑中的人犯;另一是通緝犯。 他說,前者目前列報名單具有我方國籍身分的有1千多名;後者無論是重大經濟通緝犯或者是其他刑案通緝犯的名單,都已經全數提供陸方治安機關。 在罪犯接返上至今才完成6個案例,宋國業解釋,主要是陸方僅同意基於人道立場送返人犯,其間原因在於陸方堅持需以承認其刑事判決為接返罪犯的條件。但是,我方囿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5條有關不承認陸方司法裁判的規定,並無法接受。 不過宋國業表示,法務部已完成「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中。該法針對所有在境外服刑的台灣地區人民接返國內服刑,也準用陸、港、澳等地。 未來若立法完成,透過由我方法院處刑的裁判,可望經兩岸司法互助機制,陸續接返在大陸服刑的台灣地區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