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一律請再酌 葉毓蘭批法務部講空話

農曆年前尾牙旺季,台中市警局18日舉辦擴大取締酒駕勤務 ,市長盧秀燕前往視察執勤狀況,強調「酒駕零容忍」。(盧金足攝)
農曆年前尾牙旺季,台中市警局18日舉辦擴大取締酒駕勤務 ,市長盧秀燕前往視察執勤狀況,強調「酒駕零容忍」。(盧金足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初審《刑法》酒駕相關修法,立委都提案提高刑度,對酒駕肇事致死者更主張可處死刑、無期徒刑。但法務部提供給立院報告卻態度保留。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批評,法務部報告千篇一律用「請再酌」空話搪塞提案委員,讓人質疑其防制酒駕的決心。

法務部報告指出,對於立委提案提高刑度部分,建請參酌罪刑相當原則及刑法刑度級距,而可處死刑等,也建請參酌罪刑相當原則審慎考量。對立委提案以「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之」交通工具為原則,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建請再酌。

葉毓蘭批評,法務部對立委提的修法版本,除再犯計算基準,願配合《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已經通過委員會初審的修正草案,將累犯從「5年內」修正為「10年內」外,其餘條文都未正面採納,質疑防制酒駕的決心。

她批評,行政院長蘇貞昌在1月6日行政院院會清楚裁示「酒駕零容忍」,須落實酒毒駕的禁戒,提高連帶責任及沒入車輛,交通部與法務部卻幾乎全盤反對也不願配合,如此消極作為,才是國人呼喊加重處罰的根本原因。

立院交通委員會12日已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關於酒駕相關修法。10年內第二次酒駕的累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駕駛人在酒測前飲酒、吸毒者比照拒絕酒測者處罰。

另酒駕被吊扣駕照者,欲重考駕照,應配有酒精鎖的汽車才能領駕照,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的汽車,處6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有酒駕而未禁止其酒駕,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