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勞局提醒 端節當天出勤工資應加倍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端午節為俗稱的「國定假日」,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當日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或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勞工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說明,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端午節會有三天連假,勞工於連假期間均休假,雇主應照給每日工資;六月八日為休息日,如出勤應依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計給;六月九日為例假日,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外,雇主不得使勞工出勤;六月十日為端午節國定假日,如有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南市職安健康處長李炫昌指出,為避免事業單位混淆,勞工局特別羅列四種情境供事業單位參考運用,為使民眾快速了解端午節連假出勤及工資給付,勞工局也特別製作端午節出勤及工資提醒宣導圖卡,置於勞工局專屬網頁「臺南呷頭路」臉書,也督促事業單位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