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巿通過教師諮商輔設立辦法 率先六都完成法制化

南市率六都之先通過教師諮商輔設立辦法,將盡速成立小組並委託單位執行計畫,給予教師專業協助,共同維護教師心理健康。(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率六都之先通過教師諮商輔設立辦法,將盡速成立小組並委託單位執行計畫,給予教師專業協助,共同維護教師心理健康。(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率六都之先通過教師諮商輔設立辦法,將盡速成立小組並委託單位執行計畫,給予教師專業協助,共同維護教師心理健康。(記者李嘉祥攝)

為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率六都之先完成法制程序,訂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已於5月11日第490次市政會議通過,並邀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葦芸及臺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林志政出席見證。市長黃偉哲強調,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是保障學生權益的基石,南市將盡速成立小組,委託單位執行計畫,給予教師專業協助,共同維護教師心理健康。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依據108年6月5日修正的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協助教師諮商輔導。而後教育部亦於109年9月7日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訂定自治法規,臺南市率先六都達標,並已擬訂計畫,向中央爭取補助。

鄭新輝指出,為利建構讓教師安心的諮商體系,教育局未來傾向委託專業單位協助,除專任教師可提出申請,同時考量代理教師亦全時在校身分,將一體適用,除提供個別諮商外,亦進行團體諮商輔導、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等,讓教師壓力得以紓解,不僅提供教師免費諮商時數,也明訂教師不會因接受服務而影響其工作、陞遷及其他權益,就是為了保障教師能夠安心的使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