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勞局助失業勞工取得墊償基金工資及資遣費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勞工,若遇到事業單位無預警歇業、積欠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可主動向勞工局陳情及諮詢。(記者李嘉祥攝)
公司經營不善無預警倒閉或積欠勞工薪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事件時有耳聞,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昨(廿六)日邀被資遣勞工代表說明協助爭取權益過程;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勞工,如遇到事業單位無預警歇業、積欠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應主動向勞工局陳情及諮詢,會協助勞工確認勞動債權,保障權益。
王鑫基表示,勞工局接獲事業單位無預警歇業案件時會第一時間實地查訪,並向所屬勞工說明如何維護勞動權益,研擬可行解決方案;如雇主無力支付薪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等勞動債權時,政府設立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可先行代墊勞工被雇主所積欠的工資。
王鑫基說,一零二年南市某家公司大幅裁員七百人,雖然有墊償基金代墊積欠薪,但勞工局為維護勞權持續爭取,最後中央修法將資遣費及退休金也納入,資遣員工終於在一零五年收到應有的權益。
也提醒勞工平時應妥善保存勞動契約、出勤紀錄及薪資袋等證明文件,以利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向法院聲請司法訴訟佐證資料。
被資遣的吳小姐感謝勞工局主動介入安排說明會,詳細解說政府方案、勞動法令,一路陪伴協助爭取權益、補助集體訴訟扶助費用、協助向法院聲請民事起訴及申請墊償工資及資遣費,一年後終於獲得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代墊。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呼籲事業單位應按期給付給勞工,資遣勞工時,資遣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卅日內發給勞工;如雇主財務發生困難致須結束營業,又積欠勞工薪資及資遣費,可與勞工協商或主動請勞工局介入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