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勞局邀企業勞資分享協約簽訂過程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邀得力實業總務處長張淑惠及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分享勞資雙方協約簽訂過程。(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邀得力實業總務處長張淑惠及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分享勞資雙方協約簽訂過程。(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邀得力實業總務處長張淑惠及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分享勞資雙方協約簽訂過程。(記者李嘉祥攝)

簽訂團體協約有助於確保勞工和雇主關係,減少勞資衝突可能性。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入廠輔導工會與事業單位協商及締結團體協約,全市五十三家企業工會中已有卅四家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達成率六十四點二%,勞工局昨(十一)日邀得力實業總務處長張淑惠及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分享勞資雙方如何化解分歧,建立互惠互利勞資關係過程。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團體協商最重要核心是約定團體協約條款,勞資雙方透過協商形成具體的團體協約,打造符合勞資所需的集體勞動契約,可強化事業單位營運效能、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優化雇主與工會間勞資關係;勞工局也提供勞資雙方法令諮詢及建議可行方案,以利勞資雙方團體協商進行,連續八年獲勞動部優等獎、特優獎。

張淑惠說,公司與工會關係良好,遇管理問題即時與工會溝通協商,並辦理員工持股信託,依當年度營運狀況發給員工三節獎金,也感謝勞工局舉辦多場團體協約宣導會及派員入廠指導;方子明說,勞工局多次輔導工會協商技巧,協助研擬團體協約草案,理監事會討論通過團體協約草案後行文資方要求進行團體協約協商,遇到僵局共同化解分歧,取得雙方可接受的方案。王鑫基說,簽訂團體協約是企業留才最好方案,得力實業團體契約努力長達十三年,終於在去年簽訂,感謝得力副總經理游逸能及工會副理事長方子明的支持,也鼓勵尚未簽訂團體協約的事業單位與工會向勞工局諮詢及申請入廠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