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勞工局辦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說明會 鼓勵雇主善用資源協助儘速復工

南市勞工局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說明會,邀所轄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鼓勵善用資源協助儘速復工。(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勞工局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說明會,邀所轄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鼓勵善用資源協助儘速復工。(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勞工局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說明會,邀所轄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鼓勵善用資源協助儘速復工。(記者李嘉祥攝)

為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及提供社會復健、職能復健及職業重建等領域各項服務,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民治市政中心南瀛大樓舉辦113年度「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說明會」,邀所轄事業單位雇主及勞工朋友參加,鼓勵善用政府資源,創造更完善的職場保障。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災保險及職災勞工保護法整合,內容包含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受僱勞工到職日即為保險生效日、提高職災保險各類給付金額、加強職災預防與重建措施,使勞工災後的生活有所依靠,雇主亦藉由定期繳納少許保費,使職災保險合理分攤雇主補償責任。

王鑫基說,為協助職災勞工儘早重返職場,雇主可提供必要的工作輔助設施,公司企業可申請「輔助設施補助」,且今年度「輔助設施補助」由去年度10萬元增額至20萬元,鼓勵雇主多加利用;而僱用符合災保法失能程度的勞工滿六個月可申請「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最多可以申請12個月;另,發生職災之勞工至認可的醫療機構參加職能復健,完訓後可申請「職能復健津貼」,每日請領數額為549.4元,盼藉由相關補助促進勞資雙方攜手合作。若有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相關問題可洽詢勞工局。

王鑫基也指出,職災勞工常因為生理傷病或心裡問題導致工作能力下降,甚至復工後仍有受傷的風險,勞動權益也有受損之虞;職災意外事故的預防,除事業單位應設法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也應提高勞工的工安意識,降低不安全的行為發生。

勞工局勞安福利科長吳素珍表示,為協助職災勞工消除身心理創傷早日重返職場及維護勞動權益,除持續維持原有的鼓勵補助方案,按職災勞工實際參加復健次數核給每人每次交通費100元補助,也結合勞動部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中的「輔助設施補助」、「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補助」、「職能復健津貼」三項補助,減少職災勞工復健階段經濟壓力,並補助雇主改善工作現場的設施設備,使重返職場的職災勞工能勝任職務;另外也最多發給12個月的僱用補助鼓勵雇主持續進用或聘僱職災勞工,使其能順利重返職場,發揮所長。

市長黃偉哲期待藉由勞工局原有交通費補助及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的相關津貼與補助,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儘早復工,降低職災事故對勞工及對其家庭之風險,建構完善的職災勞工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