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啟動虐童聯合稽查SOP守護幼童究責不手軟

臺南市議員林易瑩召開記者會關心歸仁區某私立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表示,已與社會局聯合調查完畢,就該園於108年及109年發生不當管教案,合計裁處15萬元罰鍰,並裁處翁姓行為人1年內不得於幼兒園服務。針對類此事件,市府已訂定24小時內聯合稽查處理機制,社會局若調查屬實將進行裁罰,並依不適任人員認定進行裁處,如屬累犯絕對依法重懲,不會手軟。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市長黃偉哲對兒虐事件堅持「零容忍」態度,該園於108年不當管教案事發時,涉及隱匿通報情事,教育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裁處負責人3萬元罰鍰,社會局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6萬元罰鍰,社會局完成調查後,亦對謝姓行為人也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裁罰2萬元罰鍰。另該園109年發生另一名翁姓人員不當管教部分,社會局調查後處以4萬元罰鍰,教育局亦召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認定委員會,裁處該員1年內不得於幼兒園服務,並通報全國系統。

鄭新輝指出,依目前法令設計,幼兒園管理及兒少權益保護,分屬教育及社政權責,為落實查處效率,教育局與社會局已建立「聯合稽查」SOP,兩局接獲通報後會在24小時內進行聯合稽查,教育局負責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之稽查,包括園務管理及班務 (如教師編制、人員配置、立案空間、收費情形等),社會局負責調查行為人有無損害「兒童權益」行為,如調查屬實,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裁罰,教育局再依社會局調查結果,對行為人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會議,認定其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幼兒園服務。

對議員建議應比照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適時告知家長調查進度及提供正式書面結果之意見,教育局說明,未來會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將陳情查處結果回覆相關當事人,如有階段回覆必要,也會適切的說明,不會隱匿、包庇或拖延。另家長訴求應公布該園未依規定通報裁處3萬元裁罰資訊,教育局說明,教育部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立法意旨有規範應公布的法定要件,惟教育局就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管教查證屬實且不適任者,仍會將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於教育局網站

鄭新輝強調,「虐童零容忍」是市府既定政策,針對違規幼兒園已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倘該園再發生虐童事件並經查證屬實,將會加重罰鍰,甚至處以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