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環保局主動稽查執行公權力 重罰永康違反水污法廠商

南市環保局邀集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聯合稽查,發現有廠商未遵循停工命令,開單告發重罰並勒令立即改善。(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環保局邀集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聯合稽查,發現有廠商未遵循停工命令,開單告發重罰並勒令立即改善。(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環保局邀集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聯合稽查,發現有廠商未遵循停工命令,開單告發重罰並勒令立即改善。(記者李嘉祥攝)

臺南市環保局執行公權力不分日夜,19日夜間於永康區查獲兩家工廠嚴重違反水污法及廢清法,其中一家為金屬表面處理業者,廢水處理設施早已被環保局勒令停工,負責人遭移送地檢署偵辦,竟無視法令,私自操作設備,環保局將依水污法開單告發,並將負責人函送地檢署。另一家是食品工廠,業者廢污水溢流到廠區內,雖未排出廠外,但一樣違反法令規範,將開單告發同時命其立即改善,若再有類似情事將按次連續處罰。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遭重罰的金屬表面處理工廠廢水處理設施早於7月被勒令停工,16日環保局主動邀集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聯合稽查,發現廠商未遵循停工命令,保七總隊將廠商移送地檢署偵辦。19日夜間稽查發現廠商仍舊操作廢水設施,環保局將函送法辦,負責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同時查獲該工廠未提出廢水貯留許可申請,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謝世傑說,另一家食品工廠今年度10月份也曾經因違反水污法遭環保局重罰405萬元並函請環保署廢止廢水專責人員證照,該廠雖已提送改善計畫,19日夜間稽查另外發現廠商未妥善收集廢污水,溢流於廠區內,廢污水雖未排出廠外,仍已違反水污法,環保局命其立即改善並將開單告發,最高可處6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2家工廠現場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其中食品工廠更有廢棄物上網申報不一致情形,違反廢清法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已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完成,將按次連續處罰。

南市長黃偉哲強調,維護大臺南優質生活環境是任內首要之務,絕對不允許惡劣廠商挑戰政府執法的公權力,呼籲事業單位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環保局會持續監測河川水質並24小時待命稽查,民眾若有發現違法情事,可撥打0800-066666環保報案專線,環保局會盡快派員前往查核,強力打擊環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