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環保局監督學甲農地填埋爐碴案清理進度

南市環保局派員至學甲農地填埋爐碴案現場,監督清理進度及督促業者加速清理,還給大家乾淨的環境。 (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環保局派員至學甲農地填埋爐碴案現場,監督清理進度及督促業者加速清理,還給大家乾淨的環境。 (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環保局派員至學甲農地填埋爐碴案現場,監督清理進度及督促業者加速清理,還給大家乾淨的環境。 (記者李嘉祥攝)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對與環境有關的事件均全力以赴,全力提升環境品質、守護土地,對於學甲農地填埋爐碴案,環保局強調,已參照環保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準則」加重裁罰72000元,並要求明祥馨公司於180個工作天內完成清理,該公司目前配合清理中,環保局7日也派員至現場監督管控清理進度,督促業者加速清理,還給大家乾淨的環境。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明祥馨公司未依經濟部公告「電弧爐煉鋼爐碴(石)」規定再利用用途使用,置放於農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環保局參照環保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準則」,審酌考量該案污染程度、污染特性及危害程度,依據準則公式計算罰鍰加重裁罰。

謝世傑指出,該案於104年及109年所執行的相關採樣及檢測作業,皆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採用環保署公告之標準檢驗方法辦理。分析結果戴奧辛及重金屬均未超過廢棄物毒性溶出試驗標準TCLP,另土壤也未達污染標準,惟其不應棄置於農地,環保局依職權責令其清理,明祥馨公司原所提的清理計畫是2年清運時間,環保局評估爐碴量後要求做最短處理,業者相關施工機具如怪手、載土車輛已於9月4日上午陸續進埸,環保局也派員至現場監督管控,目前現場狀況為開挖清理出爐碴粒料填埋工作面,也會持續監督,期落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