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甄選太陽光電優良廠商

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公布續辦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入選名單,將提供有意願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公私部門參考,加速推動光電設置。(記者李嘉祥攝)
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公布續辦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入選名單,將提供有意願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公私部門參考,加速推動光電設置。(記者李嘉祥攝)

▲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公布續辦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入選名單,將提供有意願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的公私部門參考,加速推動光電設置。(記者李嘉祥攝)

為延續陽光電城三點零計畫,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積極推動陽光公舍、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色廠房等再生能源項目,今年並持續辦理太陽光電優良廠商甄選活動,昨(二)日公布甄選名單,讓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需求或意願的公私部門有更多元選擇。

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今年二月公告首批三間太陽光電優良廠商名單,供轄內有太陽光電設置需求或意願的公私部門參考,統計至九月已簽約七案,預計設置容量一千四百餘瓩,另有卅二案洽談中,預計設置容量六千一百餘瓩,希冀透過續辦優良廠商甄選,讓公私部門有更多元選擇。

經發局長林榮川說,為秉持公平性,此次廠商甄選延續前次辦法規定,申請者需檢附再生能源設置容量實績累計達二千瓩以上證明、曾獲頒中央或地方政府或民間機構舉辦的近五年所認定的優良事蹟或獎項、其他專業認證、營運管理計畫、相關配套措施等,並要求將一定的太陽光電回饋金比例回饋出租人或單位,除把關施作品質,也作為評估委託設置考量因素。

副局長蕭富仁指出,此次共有三家廠商提出申請,第一階段書面要件審查後有二間廠商進入第二階段,甄選委員會逐一檢視申請廠商公司能力及健全性、優良事蹟或獎項、技術規則、營運管理及相關配套,最終選出聯碩能源、全盈光電等二家廠商,公私部門若有需求可參考優良廠商名單及租賃契約書範本,依需求與廠商洽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