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經管市有耕地放租公告

為促進土地利用,並讓有意從事耕作者有可耕作土地,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市有耕地放租作業,篩選後壁區、北門區筆、嘉義縣鹿草鄉三筆等共計六筆土地,依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公告放租作業,市長黃偉哲歡迎符合資格並有意從事農耕者,於八月一日前提出申請。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符合申請條件包括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廿一日前已實際耕作、養殖或繼受使用,並繳清最近五年內使用補償金現使用者;或實際耕作毗鄰耕地或實際養殖毗鄰養殖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或承租人;或農業學校畢業者;或實際從事家庭農場者;或其它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自然人;或合作農場等。

陳淑美指出,同一筆土地同一順序有二人以上申請時以抽籤決定,若有二人以上分耕並分別申請承租者,應提出該筆土地全體耕作人分耕地籍實測位置圖,簽名蓋章附具印鑑證明後,就實際耕作位置辦理放租,符合資格及有承租意願民眾可於七月二日器至八月一日公告期間,向地政局地籍科及後壁、北門區公所申請,通訊申請者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