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局推行報案流程精進管制措施 掃描條碼申訴即時處理民眾報案

南市警局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CODE」,民眾報案有疑慮時可直接掃描報案申訴。(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CODE」,民眾報案有疑慮時可直接掃描報案申訴。(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CODE」,民眾報案有疑慮時可直接掃描報案申訴。(記者李嘉祥攝)

為嚴格落實員警不得有拒絕或推諉受理報案情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自今年8月10日起,結合110手機簡訊報案系統,設計「防制推諉受理或拒絕受理報案之QR-CODE」,張貼於全市146個警察分駐(派出)所值勤臺,提供民眾對於員警處理案件,未依規定完成報案程序或有拒絕、推諉受理報案疑慮時,民眾可以直接掃描QR-CODE進行報案申訴,警局會立即指派專人協助,大幅提升便民度。

南市長黃偉哲表示, 110案件處理民眾的大小事,民眾到派出所報案時可能會有法律上認知問題或非屬警察主管業務,遭民眾投訴到1999或首長信箱陳情,處理流程動輒數日;為即時解決民眾的問題,到南市警局轄內派出所報案時,若遇到員警疑似推諉不受理或對處理案件過程有疑慮,可以透過QR-CODE掃描簡訊報案,警局會派專人立即主動與民眾聯繫,解決民眾報案疑慮。

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指出,警察應有同理心,民眾的大小事就是警察的事,此措施是為加重幹部責任,民眾至派出所報案時,如遇員警對受理報案認知有差距,或準備的證明文件不足致未能完成報案程序情事,可使用此系統,警局會派正、副所長或督察組幹部第一時間即時協助完成報案程序,強化警察執勤效能以提升警察優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