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都發局:容積率獎勵合法合規

臺南市政府都發局澄清容積率獎勵皆遵循中央法規,一切合法合規,強調自民國八十八年起南市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但原市部分地區現行容積率較低,相較六都發展明顯受限,有關東區工二工業區變更案係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於九十九年八月發布實施案件,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規定,一切程序均符法令規定,關於外界隱射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經查與案件時間點未符合,顯為誤植或抹黑。

都發局表示,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因應縣市即將升格合併及城市生活型態的改變,過去以傳統透天建築型態為主的南部房地產市場逐漸可接受大樓型態的產品,為促進多元風貌的建築型態,塑造都市景觀軸線,市府於九十八年十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發展,同時於九十八年十二月「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亦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以帶動市中心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