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核准放生期間每年9-11月 違者重罰

為遏止不當放生行為,南投縣府自即日起限制核准放生期間為每年九至十一月,並針對隨意放生祭出重罰,呼籲民眾不要違法放生。如未經核准擅自放生,縣府將依「南投縣放生保育自治條例」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近年來日月潭水域屢遭強勢外來種入侵,包括玻璃魚、紅魔鬼等,近兩年發現的魚虎更是嚴重破壞日月潭生態環境,縣府研判跟人為不當放生有關,違法放生行為恐造成外來種入侵、破壞生態環境外,甚至影響當地漁業資源的損失。

縣府為加強查察縣內違法放生行為,限制放生期間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其餘時間申請不予核准。民眾如有通報檢舉放生案件,為求時效,請逕向轄內派出所通報,派出所會確認放生者或團體是否有依規申請,經確認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即違反南投縣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鍰。

縣府農業處表示,為維護生態環境及降低入侵物種的風險,未來將嚴格控管放生案件的申請,呼籲民眾切莫以身試法,如民眾有放生需求,請於放生實施前十五日填寫申請書等資料向縣府農業處林務保育科提出申請;民眾有發現放生行為者,請立即通知當地派出所、警察局或縣府農業處,以嚇阻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本縣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