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版熔爐案 遭監委糾正 縣府否認失職

南投縣劉姓國小校長涉嫌性侵多名女學生,監察院21日通過糾正南投縣政府,但南投縣政府強調未隱匿與失職。(楊靜茹攝)
南投縣劉姓國小校長涉嫌性侵多名女學生,監察院21日通過糾正南投縣政府,但南投縣政府強調未隱匿與失職。(楊靜茹攝)

南投縣劉姓國小校長涉嫌長期性侵女學生案,宛如台版《熔爐》,監察院21日通過糾正南投縣政府,監委葉大華等人指出,被害女學生求助的輔導紀錄被當成機密「代代相傳」,控訴南投縣府的校園性平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南投縣政府則表示,吹哨人揭發後已積極處理,未隱匿與失職。

監委葉大華、王麗珍及張菊芳昨在監察院開記者會指出,該名校長執教鞭34年餘,曾在南投縣內4所國小服務,吹哨人出面後經南投縣政府清查,受理被害人共29人,其中23人進入調查,包括性侵害9人、性騷擾3人、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專業倫理行為1人、5人不成立,1人正聯繫是否接受調查、4人仍持續調查中。

葉大華說,吹哨人去年6月出面前,南投縣相關通報系統沒有任何紀錄,事實上縣內多名資深教育人員早已知情,也有被害女學生求助的輔導調查紀錄,卻被當成機密「代代相傳」,鎖在歷任輔導主任抽屜中。

監委表示,這些教育人員理應熟知相關規定,卻師師相護,形成包庇的文化,導致案件被延宕揭露及處置,凸顯南投縣政府的校園性平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也未依職權要求劉姓校長停職接受調查,衍生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及透過民代施壓等情事,處置顯然有違失。

南投縣府昨則聲明,去年6月5日網路爆料該校長涉性侵女學生案,縣府立即啟動校安通報,6月8日開性平會,原要該校長停職,但經教育部函示,停止職務似已逾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範,因此改命該校長「請假、配合調查、離開校園且不得接觸疑似被害人」處理。

直到去年8月16日新修訂《性平法》後,南投縣府9月5日再開性平會,予該校長停職,監察院9月7日通過糾舉,縣府12月7日性平會決議「該校長永不錄用」。

南投縣府強調,不論有無民代關心,縣府都積極辦理此案,從未改變對該校長的行政處分,絕無「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未依權責要求劉姓校長停職接受調查」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