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公開隨機抽出備選國民法官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國民法官法」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縣府7日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及南投律師公會等單位共同見證下,依法從符合積極資格並設籍南投縣的人口中,隨機抽選出6000名備選國民法官,並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南投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


民政處副處長賴瓊美表示,依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凡年滿23歲,完成義務教育的國民,都有可能被抽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刑責多重,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
縣府7日依國民法官法第17條規定,地方政府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地方法院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過程公開隨機,抽選出的備選名冊完全保密封存後再送交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