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 預計解編128公頃

南投縣公共設施保留地總面積338公頃,迄今預計解編128公頃。(圖:張文祿攝)
南投縣公共設施保留地總面積338公頃,迄今預計解編128公頃。(圖:張文祿攝)

為解決公共設施用地經劃設保留而長期未取得的問題,為維護人民權益,南投縣政府依內政部研擬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縣府已於110年11月全數經縣都委會審議完成,並於同年12月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迄今預計解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合計128公頃。

縣府建設處表示,經盤查南投縣公共設施保留地總面積338公頃,包括公園、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用地123公頃最多,其次為學校用地28公頃等。另需扣除河道、道路系統等公共設施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後,仍有使用需要的必要性外,均納入這次檢討變更範圍。

建設處指出,經檢討這次縣府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共涉及15個都市計畫區,涉及變更案件數208件,公開展覽期間共通知涉及變更內容之土地所有權人計5339人,收受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248件。

建設處表示,檢討變更內容因涉及土地所有權人數眾多且影響權益眾大,需考量的面向較多,因此地方及中央審議時程較為冗長,請相關土地權利人諒察;另審議期間仍時有民眾再提出陳情,縣府也配合辦理審議程序,因此相關變更內容,仍以內政部審議通過並發佈實施的內容為準。(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