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局致力為民服務工作、評選表現優異員警予以表揚

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連續兩期當選「警察局級」績優人員。(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連續兩期當選「警察局級」績優人員。(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連續兩期當選「警察局級」績優人員。(南投縣警察局提供)

南投縣警察局遴選一一三年第一期(一-三月)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竹山分局警員李育姍等二員為民服務表現優異,獲選為民服務績優人員。

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優良事蹟:一一三年二月八日四至六時巡邏勤務,於四時三十五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渠朋友因感情問題揚言自殺,且電話無法取得聯繫,擔心有生命危險,遂向警方報案。李員立即調閱警察局遠端監視系統及車行軌跡,發現該女車輛最後位置於南投縣南投市工業路,經沿線搜尋,於上述地點發現該女於車內燒炭自殺昏迷不醒,李員見狀立即破窗將該女救出車外,並通知119救護車到場將其送至南投醫院就醫,所幸及時搶救無生命危險,後續通知陳女家屬到場。家屬對員警積極協助,挽救寶貴性命之舉深表感激。

竹山分局警員李育姍優良事蹟:一一三年二月五日十一時許接獲通報,在竹山鎮大智路與和育巷口有老翁乘坐電動車無助徘徊情事。經立即趕往現場,發現老翁身上未攜帶任何證件,言語表達模糊,李員見當時氣溫炎熱,先將該老翁載回派出所提供礦泉水讓其稍作休息,並安撫情緒後,查知該名老翁姓名,家住臺中地區,在過年前夕返回竹山老家探望親屬,隨後通知其家屬前來接送老翁返家。

南投分局警員李宥鋐對於為民服務工作不遺餘力,已經連續兩期當選「警察局級」績優人員,縣警局將提報至內政部警政署參加全國績優人員遴選。

吳局長感謝所有同仁為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的投入與付出,本次評選受理民眾報案服務態度績優人員,期盼同仁與民眾接觸時能有更多同理心,提供貼心服務,繼續做好為民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