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 輔導露營場合法化 55家可望通過

南投縣議員全文才23日在縣政總質詢中,關心縣府輔導露營場合法化進度。(楊靜茹攝)
南投縣議員全文才23日在縣政總質詢中,關心縣府輔導露營場合法化進度。(楊靜茹攝)

南投縣內列管415家露營業者,僅10家合法,南投縣議員全文才23日在縣政總質詢,關心縣府輔導縣內露營場合法化進度。縣府觀光處長陳志賢表示,有40家位於環境敏感區,將輔導歇業,其餘積極輔導合法,5家露營場已通過第1階段土也使用許可審查,另有50家申辦中,這55家均可望合法化。

全文才指出,南投縣露營場數量堪稱全國最多,合法的卻沒有幾家,近期有些露營業者陸續收到縣府通知,要求合法後才能攬客,關切縣府輔導露營區業者合法化進度。

陳志賢指出,根據中央發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1公頃以下的土地,非19個環境敏感區,可以有條件設置10%的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但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縣府列管415家露營業者,去年成立專責工作坊,在國姓、埔里、仁愛、信義及竹山共開過5場說明會,200多家業者出席,輔導業者合化法。

陳志賢說,目前有10家露營業者合法,有5家露營場已取得第1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另有50家申辦土地使用許可中,第2階段要做水保並申請雜項建照;但交通部觀光署指縣內有40家位於環境敏感區,其中21家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區域,基於安全考量,要求輔導歇業。

全文才認為,南投有的露營場20多年前在桃芝風災後畫為土石流潛勢區,歷經那麼多年,都未發生災害,地方發展卻因此受限,應該進行通盤檢討,建議在安全範圍內考量放寬作為露營場。

陳志賢說,已有立委提案研議對非都市土地土石流潛勢區域放寬作為露營場,已請農業部水保署針對土石流潛勢區進行分區放寬,或考量地方政府防救災、避難、管理機制,由交通部觀光署和各縣市政府協助區域內露營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