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查獲非法掩埋廢棄物、棄置死豬!六人被羈押

圖: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九十多人,持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二十處執行搜索。(記者林云翻攝)
圖: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九十多人,持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二十處執行搜索。(記者林云翻攝)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國營養豬場非法回填堆置廢棄物案,五月七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帶回被告十一人及證人六人,其中李姓被告等六人檢方訊後認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第四款、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圖利等罪嫌,均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七日深夜十一時三十分左右裁定羈押,其餘被告以新台幣五萬元至二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洪欣昇檢察官,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環境部環境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嘉義縣環保局、嘉義縣警刑警大隊、彰化縣環保局、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警政署保五總隊、台南市刑警大隊等專案小組人員共九十餘人,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二十處執行搜索,帶回十七人,其中被告十一人及證人六人。

現場經劉修言主任檢察官與專案小組人員在現場開挖後,發現養豬場區內確有回填堆置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的廢污泥、營建廢棄物及棄置斃死豬之情事,廢污泥回填深度達二至三公尺,現場開挖的土方散發出豬糞發酵腐敗臭味,令人作嘔難忍。

經南檢啟動團隊辦案模式,由十餘位檢察官協同複訊本件李姓被告等五名公務員及梁姓被告等六廠商、證人六人,並認其中四名養豬場公務員與二名廠商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圖利等罪嫌,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一名養豬場公務員及三名廠商分別交保新台幣二十萬元、十萬元、十萬元、五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

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於五月七日深夜十一時三十分左右,以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裁定六人羈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指出,本件專案小組發現國營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廢污泥,未依規定再利用,即屬廢棄物,未經許可即任意回填、堆置廢棄物者,不但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環境品質,造成民怨,更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等刑責;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南檢將持續追查環保犯罪,守護民眾權益與健康,並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

圖: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九十多人,持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二十處執行搜索。(記者林云翻攝)
圖: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九十多人,持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二十處執行搜索。(記者林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