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轉運站、北士科涉違法招租 林延鳳:那麼大布條市府看不見?
即時中心/詹詠淇、李美妍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昨日質詢指出,新光人壽得標的北士科案、南港轉運站案,尚未完工卻已開始招租,公運處坦言尚未掌握招租情形,地政局則說,場地營運前要先取得使用執照,沒有取得出租也沒有人要它付錢。林延鳳今(9)日再批,轉運站包括建管處、公運處都會定期到工地巡視,「你們眼睛是選擇看不見?是還在睡覺?那麼大布條在招租你們看不到?」新壽更好笑,怎麼會把成本轉嫁租客身上?若涉圖利豈不是把租客當豬頭?
媒體問到,昨日詢問台北市長蔣萬安南港轉運站跟北士科招租案,官員後來有再說明?林延鳳今日受訪表示,目前沒有特別說明,只有發新聞稿說那叫「預招租」,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廠商去做簽約,但這個說法,「我沒辦法接受」,因為是「目前」還沒簽約,如果簽約了,是不是保證金和訂金就收了?
林延鳳認為,這個招租合約清楚載明就是違法。以南港轉運站為例,一定要主結構完成,且取得市府審查同意後,才可以做招租動作。昨日質詢時,市府包括市長跟相關局處首長,「竟然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
林延鳳質疑,轉運站包括建管處、主管機關公運處,都會定期到工地巡視、檢查,「你們眼睛是選擇看不見?是還在睡覺?那麼大布條在招租你們看不到?」更好笑的是,新光人壽回應竟說,他們現在一定要預招租是因為他們權利金,「有可能如果沒有交、收不到錢,會有損市府權益」。
「這更好笑」,林延鳳直言,今天新光人壽得標,「權利金是你要付給台北市政府,是你的成本」,怎麼會用這個說法,把權利金成本轉嫁到租客身上?假設未來這個案子也涉及相關圖利問題要被收押,豈不是這些租客變豬頭、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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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批新光人壽把成本轉嫁租客 林延鳳:若涉圖利豈不是把租客當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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