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嗨唱擾安寧 違者最高罰3萬元

【記者 朱達志/台東 報導】卡拉OK、KTV是民眾喜愛的休閒娛樂,三五好友趁下班、休假相約歡唱慶祝、聯誼或紓壓,但如果此類場所隔音措施不完善或未落實,容易產生噪音影響他人安寧引發陳情,臺東環保局表示,此類案件多數以勸導改善為先,但如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且經限期未改善者,或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且未遵守不得使用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時段的公告規定者,皆可罰款3000元至3萬元,111年受理該類案件計97件、佔陳情案件4%,1件經限期完成改善,1件違反上述不得使用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的時段規定且屬累犯而遭罰款6000元,呼籲視聽歌唱業者遵守噪音管制法規,落實隔音措施,共同守護寧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臺東縣政府表示,民眾到卡拉OK、KTV場所歡唱,如果選擇場所的隔音設施不完善,民眾嗨唱又調高視聽伴唱設備音量,容易造成魔音穿腦,使人感覺不適、煩躁,干擾他人休息或睡眠,引發抱怨及陳情,因此,呼籲相關業者在拚經濟的同時,應主動做好噪音防制措施,防止漏音及阻隔聲音的傳播,避免妨害他人安寧,共同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第11項目標「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的作為,一起邁向永續家園。

環保局指出,對於縣內視聽歌唱業噪音陳情案件的稽查作法,一是依據噪音管制標準執行,即稽查人員會至現場周界判斷噪音源,如果聲音明顯且持續,則依規定於其周界適當地點或依陳情人指定地點,使用噪音計量測音量,如果超過管制標準,經限期業者改善而未改善者,可罰款3,000元至3萬元;二為依據公告「臺東縣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執行,其明訂如業者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則於每日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及週六、週日和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如違反者,可罰款3,000元至3萬元,業者應知法守法,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環保局呼籲,卡拉OK業者提供舒適、隔音好的歡唱空間,民眾也選擇這樣的場所盡情歡唱,敦親睦鄰,共創生活環境的安寧,又可避免荷包的損失。另外,若民眾遇有上述噪音情事,環保局全天候24小時受理陳情,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使用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APP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照片記者朱達志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