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再出招 要求看護加薪雇主付仲介費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14日專電)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印尼調整看護工遣台政策,要求台灣雇主支付仲介費,並調高看護工最低薪資至新台幣1萬8000元。

目前在台灣工作的社福類外籍勞工共有24萬3151人,其中印尼勞工有18萬7281人,占台灣全體外籍看護工人數77%。印尼移工是台灣長期照護不可或缺的主力。

亞古斯定(Agusdin Subiantoro)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制訂三套計畫,改善印尼看護在台灣的待遇。這三套計畫的目的簡而言之,就是未來印尼看護不需再負擔仲介費等費用。

第一個計畫是針對在被照顧者家中工作的印尼看護,由雇主支付看護赴台工作的所有費用。

此外,印尼政府也要求台灣提高印尼看護的最低薪資至新台幣1萬8000元。

2015年8月底,台、印尼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家事移工月薪從新台幣1萬5840元調漲為1萬7000元,漲幅達7%。

不過,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認為,目前由台灣個別家庭聘僱的印尼看護工月薪為新台幣1萬7000元,但如在工廠、安養院等雇用的印尼移工月薪則是比照台灣法定基本工資(去年為2萬8元,今年起調至2萬1009元)。

亞古斯定指出,在工廠或安養院等的移工和在家庭工作的幫傭、看護之間的薪資差距太大,印尼政府希望兩者的薪資能夠一樣。

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制訂的第二項計劃是「一日照護系統」。亞古斯定說明,這項計畫類似外包服務,在台灣的印尼看護將被照護公司安排至被照顧者家中工作,但是看護不會住在被照顧者家中,而是住在由照護公司提供的宿舍,照護公司必須提供一切所需。

例如,印尼看護可能在病患A家中工作幾個小時後,再前往病患B家中工作兩個小時。工作情形視病患需求而定。

第三個計畫是針對在台灣安養機構工作的印尼看護,看護們的仲介費將由安養機構支付。10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