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外勞比照基本工資 勞委會:損及印勞權益

印尼駐台代表處從3月底開始,要求以直接聘僱外籍勞工引進印尼外勞的雇主,必須接受面談,而且要求給付印尼家庭類外勞的薪資要比照基本工資,勞委會今天對此表示,基於保障印籍家庭勞工的權益,建議印尼代表處取消面談機制、同時應該避免干預勞雇雙方議定的薪資。

勞委會表示,對於提高勞工的勞動條件樂觀其成,但是家庭類外勞因為不適用勞基法,所以薪資也不受基本工資之限制,而是由勞雇雙方議定;勞委會指出,印尼代表處對於透過仲介的外勞薪資沒有要求雇主以基本工資給付,而直聘案件卻要求雇主以基本工資給付,這樣將可能影響雇主直聘辦理的意願,最後受到影響的,還是印尼勞工必須支付高額的仲介費。

勞委會強調,印尼方面的作法難以達成實質效果,反而會損及該國勞工的權益,勞委會將會持續協商,並且建議雙方政府不要過度干預,由勞雇雙方自行議定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