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性侵受害者墮胎須警方核准 挨批女性權益開倒車

印尼本週公布新規定,警方將成為批准性侵受害者墮胎的唯一合法性依據,引發批評。(示意圖/pixabay圖庫)
印尼本週公布新規定,警方將成為批准性侵受害者墮胎的唯一合法性依據,引發批評。(示意圖/pixabay圖庫)


法新社今天(2日)報導,根據印尼本週公布的新規定,警方成為批准性侵受害者墮胎的唯一合法性依據,引發維權人士批評此舉為女性權益開倒車。

在穆斯林人口第一大國印尼,墮胎屬非法行為,除非發生醫療緊急情況或遭性侵。根據當局的新規定,要被認定為性侵受害者,婦女必須取得只有警方才能核發的文件。

在此之前,女性可以從醫療專業人員或心理醫師獲得這份文件。新規定是印尼廣泛健康法的一部分,並立即生效。

印尼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Indonesian Institute for Criminal Justice Reform)的麥迪娜(Maidina Rahmawati)表示,警方尚未就如何協助性侵受害者發布內部規定,包括提供緊急避孕或安全墮胎服務,以及對警官提供特殊訓練。

在這個墮胎被廣泛視為禁忌的國家,女權活動人士表示,新規定可能會阻礙性侵受害者向當局尋求協助。

「雅加達女權主義協會」(Jakarta Feminist group)的奧林(Olin Monteiro)說:「一般而言,女性仍然因為文化、規範和宗教而感到害怕。」該組織是呼籲對新規定進行修訂的權利組織之一。

她說:「這些價值觀阻礙了女性在有權終止懷孕時找到途徑。」她說,「這項規定意味著,受害者只有一個選擇。他們必須去報警。所以,這是非常受限的。」

婦女權益活動人士圖蓋爾(Tunggal Pawestri)也表示,這些規定對受害者沒有任何幫助。「我認為這不是真正支持性侵受害者,而是一種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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